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我校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的调剂办法和要求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三)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我校受理意见,也可改填其他志愿。

(四)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各学位点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入。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如有个别学科、专业需要二次调剂的,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发布二次调剂通知。

二、基本要求:

(一)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符合国家、浙江省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程序

(一)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

(二) 由接收学院初审后,学校统一审定接收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

(三) 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一律通过调剂系统发出;考生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

(四)考生应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学院将复试合格者报学校审核后,由研究生处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考生应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接受,逾期视为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政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多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二)我校设有充足的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三)我校已开通的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将为经济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支持。

五、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学科、专业

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或招生简章。我校招生专业、学科简介及各学院联系电话等,请见各学院网站。我校最新招生信息,也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jhu.edu.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